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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見孩子真實的聲音》─婚姻觸礁之子女系列議題(五):兒少表意權之初探

親權事件中,為未成年子女提供安全表達的環境,尊重其意願並以專業方式聆聽其聲音,是實現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一種表現!然而,身為父母,又豈能勒索孩子們的情感,只為自己私慾甚或作為爭奪親權的工具呢?

「她不想去遊戲室玩,她比較想在我身邊陪我。」一位媽媽在法院報到處阿姨建議,可以將孩子暫時交由遊戲室的志工媽媽照顧時這麼說,接著轉過頭看著孩子重複問:「對不對?妳比較想陪我對不對?妳很愛我想要陪在我身邊對不對?」,孩子沒多說什麼只是微微點頭。不久,報到處阿姨領著孩子跟媽媽說:「她說她想去遊戲室玩」,原來,孩子趁媽媽不注意時跑去找報到處阿姨帶她去遊戲室,媽媽無奈地帶著孩子走向遊戲室,但嘴裡不斷唸著:「妳都騙我,妳在家說要陪我呀…」。其實孩子一直都想去遊戲室,只是面對媽媽的詢問不敢表達內心真正的想法,因為害怕媽媽傷心或者怕被媽媽責罰,而選擇了媽媽想聽的答案!

◆兒少表意權之內涵

近年來隨著對兒童人權的意識抬頭,未成年子女的表達機會逐漸受到重視。尤其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規定,賦予有形成自己意見能力的兒童得以在影響其生活的事項中(例如:親權事件),有自由表達其意見的權利,而這些意見在重要事項決策中應該被聆聽且經過充分考量。這就是所謂「兒少表意權」的保障!對此,我國家事事件法第108條第1項也有相關明確規範,可見未成年子女的聲音在親權事件中佔據了相當重要地位。

然而,「兒少表意權」之內涵,不僅僅是讓未成年子女有表達意見的機會,更重要的是能表達「內心真正的意見」!因此,必須給予未成年子女足夠安全感、沒有壓力的環境,配合有心理、社工相關專業人士的協助,讓未成年子女願意卸下心防表達真實感受及想法。

◆初窺實務之兒少表意權

未成年子女有時為了避免衝突或獲得認可,會根據父母的喜好說出父母愛聽的話,壓抑自己的真實感受,努力迎合父母的期望,以此來獲取父母的愛和關注,尤其在父母婚姻關係緊張的家庭中更是。上面提到的僅是親子互動日常的一小部分,在重視未成年子女聲音的親權事件中,其實也經常出現未成年子女「討好型」語言。

一般而言,除非是嬰兒、年紀太小或聽取子女意見存在造成其身體或心理嚴重創傷之重大事由等例外情形,基於「兒少表意權」的保障,當法官必須親自聽取子女的想法,子女有意願且有能力表達時,法院會通知子女到場陳述意見。但在筆者辦理案件的經驗中,通常不會安排子女在父母雙方對立的法庭上,原因是避免子女在法庭上面對來自父母的雙重壓力下,出現討好型語言或被逼著做出評價、選擇,造成子女永遠難以抹滅的心理傷害。反之,法院會將子女安排於另外一個設置溫馨且溫暖的空間,讓子女有足夠時間熟悉環境,轉移注意力,避免過度專注於父母親權案件上造成精神緊繃而過於防備、警戒,如此才能真正探知孩子的真實感受及想法。

結論

「讓他說話,不如聽他說話」

在親權案件中,很多父母明白「子女意思尊重原則」是子女最佳利益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卻忽略聆聽子女真實的聲音,反而為贏得最終勝訴而試圖影響子女的意願及說法、甚至操縱子女在法官面前的表現,讓子女淪為訴訟工具,這是親權案件中最糟糕的情況!

因此,當大家將目光集中在如何落實保障「兒少表意權」的同時,做為父母是否也該反思,自己曾否花費相當的時間、精力關注子女,曾否聆聽、理解孩子們真實的聲音,是否真的站在孩子的立場,做出真正對子女有利的判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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